近年來,我省大力推動職稱評審權下放,取得了一定成績。結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推進“放管服”改革,《實施意見》在下放職稱評審權方面有如下特點:
職稱評審權下放的兩大特點
01分層級、分系列、分地域多維度下放
向地市、事業單位、新型研發機構和行業龍頭企業、社會組織等4個維度下放職稱評審權。
其中正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至廣州、深圳,副高級下放至符合條件的地市,中級下放至縣區。
支持在行業優勢明顯、人才密集度高、創新能力強的地區組建副高級職稱評委會。
推動向自貿區、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的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下放職稱評審權限
支持創新創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面向非公有制專業技術人才開展職稱評審。
支持科研院所、醫院等企事業單位開展單位主系列職稱自主評審。
對于自主評審的單位,政府將不再審批評審結果,改為事后備案管理。
02促進企業人才培養和使用
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參與評價標準制定,建立行業龍頭企業人才評價和職稱相銜接機制。
通過構建各級政府人社部門主導、業務部門主管、多元評價主體共同參與的評審組織體系,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和社會組織在人才評價的主導作用,最大限度向用人單位放權和向專技人才松綁
在放權松綁的同時,將進一步突出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做到放前有評估、放后有監管,逐步下放,有序承接。
《實施意見》通過采取多維度改革創新,進一步構建了具有廣東特色的職稱制度,改革特點如下:
職稱制度的六大改革
01職稱評審權的改革
大力下放職稱評審權,明確正高級職稱下放廣州、深圳;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自主評審,符合條件企事業單位自主開展單位主系列評審,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在職稱評價的主導作用,充分釋放人才評價活力。
02職稱評審標準的改革
緊扣創新驅動發展,提出“創新能力評價”要素,不唯論文數量,不再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作統一要求,強化基層人才的工作實績評價,鼓勵人才深耕專業,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03職稱評價方式的改革
完善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基層一線人才、離崗創業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在不同專業技術領域等不同類型人才的職稱評價渠道和模式,推廣面試答辯等能充分體現專業技術人才實際能力的評價方式,為人才開發使用提供基本依據。
04職稱監管的改革
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場在職稱評審中的關系,突出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重點加強對職稱評審組織實施全鏈條的監管和職稱評委會的組織管理,規范職稱系列專業類別設置,避免評審交叉,為客觀公正評價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05職稱服務的改革
聚焦我省非公有制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機制不完善問題,明確將港澳臺、外籍、從事新職業和自由職業的專業技術人才納入我省職稱服務范圍,創新性提出設立職稱直報點,支持條件成熟的創新創業平臺等組織面向非公單位人才開展職稱評審服務。
06評價與使用銜接上的改革
加強與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職業資格制度、學位培養制度、繼續教育制度相銜接,提升職稱在科學引導單位用人中的作用。